诺齐克很不客气地以乌托邦与最弱意义上的国家作为本书的收尾。然而有关个人主义无政府与小政府(最弱意义上的国家)的争执没有结束的可能。这本书早在2010年详读。当时,作为奥地利经济学爱好者,对此书当中提出的质疑还没有意识其重要性。不过,也正是在同一年,我认识的布尔费墨在餐桌上初谈个人主义无政府时,我凭借直觉而怀疑。此后就此话题反复议论,甚至激烈地争论。四年过去,中国的奥地利经济学爱好者越来越多,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竟然也尾随布尔费墨的观点。我再回过头来了解这本书的背景,诺齐克除了反对罗尔斯之外,对罗斯巴德的个人主义无政府畅想也提出了质疑。
诺齐克的质疑是什么?我不想再次赘述。既然个人主义无政府者充满真理的激情,就应该读过这本书。如果连这本最著名的讨论个人主义无政府的书都没看过,其对真理的态度可想而知。
我为何时隔四年写这本书的书评?这与奥派爱好者正在逐渐倒向个人主义无政府有关。在这四年当中,我们也写过相关文章,只是没有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在枫林仙一篇《思考小政府和无政府》的文中,如是说道:“暴力虽非市场所内生,但市场不等于整个社会存在。人类还有残酷暴虐的一面。政府对于市场是外生的,对于人性则是内生的。既然暴力、贪欲寓于人性之中,我们就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当市场本身遵循的程序正义不足以抵挡外生暴力的侵袭,就需要一个防御性机构普遍地实施最低限度保护。这个机构不必垄断暴力、不必阻挠私人的安保公司提供同样服务,但它已经是具有了支配性保护功能,便具有了政府的性质。面对政府权力我们该怎么办?宪政,即最小政府。 这种普遍的安全保障是否需要?令人欣慰的是,目前为止这没有争议。只不过一方认为,全面私有化的社会完全能提供这种保障。但这难以解答安全弱势所处的两点困境:程序正义的限制和能力的限制。有人说,总会有人发善心。是的,总有人会发善心,但为什么就没人发挥“第一天性”呢?或者,如果仅仅是多数人的冷漠呢?他们并不侵害别人,但也不帮助他人,也不与人作宗教性结盟。那又怎么办? 灭门问题”就具有典型性。在完全私法社会,一家人被灭门了,正义如何伸张?谁有正当的起诉权?如果有,这种起诉权又是什么性质的?或者说,谁有资格为死者伸张正义?这就自然要引出“公法”。但公法似乎又违背了私法社会的基本原则。这个内在矛盾何解? ”
个人主义无政府给出的方案就是保安公司承担公诉之责。倘若如此,与最弱政府有何区别?而我们一旦为公法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辩护,就被个人主义无政府者污蔑成大政府主义者,伸张政府权力的无耻之徒。当这些人自诩是奥派的继承人时,当他们把哈耶克贬斥为社会主义者而独尊米罗时,为什么不睁眼看看米塞斯对“公法”的见解?
对于“公法”米塞斯有过清晰的认识和论述:“法的观念是在为保障经济的连续性而最为迫切地需要维持和平的领域——即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先实现的。只是为了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在更高级的领域维护和平才成为必需。公法服务于此目的。公法并非本质上不同于私法,但人们仍觉得它有不同于私法的地方。这是因为公法只是后来才获得了私法早已取得的进步。在公法中,对现存权利的保护尚未像在私法中那样得到强有力的发展。公法的不成熟最明显表现是,它在系统化方面落后于私法。”(《社会主义》第12页)
可见,米塞斯认识到了公法的不足,但也没有就此定论,公法是不必要的。而目前的个人主义无政府竟然能从米塞斯诸多经典中读出无政府的味道,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一旦夹杂在罗斯巴德与哈耶克的矛盾中,就会不经大脑地站队。读过霍普便知,其攻击哈耶克的论点,根本站不住脚。但是这位大神的文章被多次翻译到国内,热门转发。拥护罗斯巴德一派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对于理论与现实存在的张力不能谨慎对待,理性思考。他们把哈耶克硬说成是社会主义者,就是一例。阅读哈耶克不应该会有什么障碍。只是哈耶克在法律规则与社会、国家之间的慎思比罗斯巴德考虑得更多。稍微复杂一点,个人主义无政府者就无力理解,抹黑了事。这不是对待真理的态度。
个人主义无政府对制度建构的另一个设计就是通过司法竞争来达到社会最大的平等和公正。因为政府是不可靠的,政府的产生只是用来奴役人民。我怀疑这些人根本没有读过奥派的经典,无论是门格尔还是米塞斯,亦或哈耶克均有论述过政府是自发秩序的一部分。同时推荐一本福山的力作《政治秩序的起源》。如果不正视这一点,盲目地憎恨政府,就看不到政府的作用——担负规则的运行——这句话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被扭曲成扩张政府的权力。在现实中,政府利用这一角色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但不应该在概念上进行混淆。
显然司法竞争这个说法充满迷惑性。如果市场就是社会,社会就是国家,那这一切争议都不会存在。恰恰就是有些人傻傻分不清楚,可见其根本没有接受到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的专业训练。用经济学来取代政治学,竞争学说套用到司法和政治上,荒诞可笑。政经不分家,但政治学与经济学是有严格划分的。如果没有接受过政治哲学训练,那是会闹笑话的。个人主义无政府者大言不惭地用自由放任经济学的一套东西套用在政治学上,以为经济学可以解决政治学的问题。以为司法竞争了,就可解决人类社会一切的政治困境。这样的狂妄和理性自负,恐怕与无神论共产主义有的一比。
自由放任的经济学观点认为,竞争体系下,消费者说了算。把它套用到政治学,司法竞争体系下,人民说了算。如果我没记错,不少个人主义无政府洋洋得意地批判过民主,因多数人暴政。如今在建构乌托邦时,竟然忘记了这一点,他们竟然充分相信人民会选择正确的。消费者肯定不会错,因为只有消费者才知道什么是自己最想要的。因此说计划经济是注定要失败的。而个人主义无政府建构很快会成功。把司法内容、司法机构交由人民去选择,选择自认为最贴切他们需要的,这是司法的人性化,司法的真正道德良心。请不要再质疑个人主义无政府了,没有比它更可靠的方案。福山说过资本主义是历史的终结。无政府的人强调,准确的来说,是个人主义无政府的资本主义才是历史的终结。因为届时,人人都遵从自然法。他们从功利主义角度为之辩护——若不学会合作和遵守自然法,就会导致全体毁灭,人类迟早意识到这一点。
这是我见过的比共产主义更绝妙的对人性最高的赞美!
显然在这样一种美好期许下,我们这些最弱政府的宪政主义者,是与虎谋皮,最后都要被无限扩张的国家机器吞没。唯有个人主义无政府者最过清醒,他们声称,接受个人主义无政府观点只需要正常的逻辑即可。宪政主义者=傻逼。《联邦党人》这种书是废渣。
有一些口号党整天呐喊,我们是奥派,我们是个人主义无政府者。小政府主义者不可能是奥派,奥派决不允许政府扩张!对,奥派就是无政府。哈耶克应该被开除,这个卑鄙的社会主义者。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全世界都在倒退到社会主义嘛?你们这些傻逼!
我们这些傻逼正等着救世主。政治哲学,政治科学都解散吧,还研究个屁问题。史上无敌的最佳政制方案已经横空出世。谁要是不认清这一点,否认这一点,谁就是自由的敌人!(我操!)(《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书评/刀劈三观荔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