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加大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 Y% r- g. w# O7 x* a2 L; [近5年里,在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批准逮捕62人,不批准逮捕14人;在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提起公诉74人,报送州检察院审查起诉6件6人,不起诉1件1人,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件2人。每年都有一些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受到法律惩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 `" W& ^$ Q% e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案件,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行使诉讼权利,结合案情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建立涉案未成年人综合调查机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在提起公诉时移送人民法院,为量刑和帮教提供参考。与弥渡县人民法院密切配合,组织弥渡二中学生旁听未成年人抢劫案审理。为新街中学、红岩中学、寅街中学的学生上法制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宣传教育。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引导正在上学读书的未成年人,珍惜青春好时光,好好学习,远离不良习气;警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悬崖勒马,不要以身轼法,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同时,依法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稳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应受处罚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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