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聚居着彝、汉、白、回等1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737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6%。该县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全县先后有50多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近20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省、州、县的表彰。
" F4 q; E& n+ K* u& [* s漾濞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彻落实“改变一代人、培养一代人”的云南省民族工作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引领、民族文化搭台、党建工作唱戏、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漾濞”的思路,促民族团结和谐发展,实现了民族团结和谐有法制基础、民族干部成长有特殊“沃土”、民族长久和睦有切实保障。 m A' a" Z9 ~/ a2 y5 |+ ~
漾濞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和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问题的领导机制、议事机制、协调机制与预警机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根本保障。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了《漾濞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确保了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同时,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列入“五五”普法期间的普法内容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法律普及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部门干部培训会议上进行宣传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全县干部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族政策法律的认识,增强了宣传贯彻的自觉性。
* `! s4 O- S6 ^% ]9 n. m8 Q漾濞县把加强民族团结的工作重点放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用思路统一思想,用思想统一行动,用行动推动工作。一是继续作好以核桃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文章,加快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的建设步伐。采取一山一策、一族一策、一族多策、一村一品的方针,抓好核桃、烤烟、畜牧、特色农作物和生物质能源五大农业产业,培育优质软米、芸豆、红花、玉香梨等特色作物,加大膏桐、甜柿、芭蕉芋、脱毒红薯等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力度,努力培植适合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全县各少数民族村寨,处处核桃成林,家家金果飘香,依靠核桃等特色农产业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二是按照“民族关系好、经济发展好、干部队伍好、村民民风好、遵纪守法好、教育科普好”的要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3 S* c* l& e& M0 J$ M
2012年,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154645万元,是2007年的2.3倍,年均递增18.1%。一、二、三产分别完成46690万元、76576万元和31379万元,年均分别递增16.09%、21.54%和13.99%,由2007年的33:43:24调整为30:50:20。完成财政总收入19319万元,是2007年的2.3倍,年均递增18.44%,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9496万元,是2007年的2.3倍,年均递增18.44%。$ f9 O8 R) W. y
多年来,漾濞县委、政府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县无一起民族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呈现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共谋发展、共享和谐的良好局面。2009年9月,漾濞彝族自治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完)(张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