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祥云县高度重视民生,加大民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以四个强化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质量。
4 x! b3 h3 b! K2 ]# c一是强化源头监管,严把民政资金“审批关”。严格社会救助资金、救灾款物、优抚资金等的审批程序、分配程序。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程序进行,要求村(社区)、乡镇、县民政部门三级对应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末端监管,严把民政资金“发放关”。所有社会救助资金、救灾款、优抚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等全部实行由农村信用社代发,实行社会化发放管理,直接将折(卡)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防止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各项民政资金“阳光发放”。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把民政资金“审计关”。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民政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所有民政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杜绝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现象发生。四是强化效果监管,严把民政资金“到位关”。加强了对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每年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审查,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法,了解民政资金的落实情况,确保民政资金惠及民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