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一车主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现车内仪表盘上有一故障灯亮,两次开进大理鹏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检修,均未排除故障。半小时后,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烧坏,车主将大理鹏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上了法庭。8月27日,大理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3 p6 ]4 h5 W* B9 h9 Y5 V$ ?
2012年4月11日,原告朱女士到被告大理鹏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购得众泰Z200HB轿车一辆(车牌号为云L-KF768),购车后,朱女士一直按汽车销售公司要求定期到销售点4S店进行维护保养。
$ ~1 F2 d( K1 b' L0 c) R去年12月11日,朱女士驾驶过程中,发现车内仪表盘上有一故障灯亮,于当天两次送交4S店检查修理,工作人员维修后,告知故障排除,一切情况正常。可车刚驶离4S店没走多远,车就坏在了路上。
! d. }8 v' W& S1 y后双方因更换发动机、费用交付等问题发生纠纷,朱女士的轿车被4S店扣押至今。协商过程中,朱女士称被对方的工作人员出言不逊而气得支气管炎发作,并导致心脏出现问题,需手术治疗。朱女士将该店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自己的轿车,并索赔12315.27元。大理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判决。' m6 `' d* B& o" q0 n4 r( I( \
(春城晚报 首席记者 秦蒙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