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心脑血管疾病多年,以前家里贫困不敢住院,今年在家人的劝说下,在县医院内科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花掉6500多元,出院时报销了3726元,病情得到了医治,心情舒畅了,压力减轻了,新农合真是最实惠的民心工程。”这是3月17日记者遇到刚病愈出院的金华镇龙凤村杨红春时他说的话。2011年以来,剑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连续四年达97%以上,全县参合群众238万人次获得门诊、住院补偿,补偿费用达1.43亿元,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新农合成了百姓“惠民工程”。4 W7 e) P/ M' s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剑川县呈现出参合稳定、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障到位、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从2007年1月1日实施至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不断提高,由原来启动时的50元提高到380元,提高了7.6倍;个人缴费由原来的10元增加到60元,增加了6倍;财政补助由原来的40元增加到320元,增加了8倍。从2010年开始,这个县民政、计生、残联全面开展了对农村特殊人群实行资助参合,2010年资助参合资金50.87万元,2014年资助参合资金210.30万元。五年来,对特殊群体个人筹资资助参合资金共计518.28万元,全县有42.56万人受益。
0 l1 J# L9 d8 R% h9 v 剑川县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运行。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至今,全县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4859万元,累计补偿394.13万人次。住院报销封顶额由2007年的5千元提高至2014年的13万元,共补偿20018.91万元,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和增加重大疾病病种,门诊慢性病在2010年15种基础上新增12种,共27种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纳入管理。重大疾病病种在2013年12种基础上增加10种,共22种重大疾病纳入管理,其中重症精神病及尿毒症按90%报销比例报销,其余均按单病种限价内享受70%的补偿。(完)(通讯员 陈永和 康东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