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云龙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重要工作,及时交办、认真办理,并加大督办落实力度、规范专项资金安排,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代表所提建议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解决率达68%,比上年略有提高。
9 ]' k; W8 f5 B* ]- }及时交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后,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情况,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由县人大各委室、县政府法制办共同配合,认真梳理,并于3月3日召开初办会,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主办单位。通过初办后,于4月5日与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正式交办会,将313件建议交给县政府办理,承办单位涉及县政府办、县水务局、县交运局等30个部门。0 t+ K. R/ I$ t' z, J" v. C @
认真办理。县人民政府始终把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交办会上作了认真安排部署,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要求,并及时召开专题会和现场会,指导督促部门认真办理;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在建议初办阶段,涉及的部门都认真负责,既梳理其类别,又与其部门的计划规划有机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列入规划盘子,交办后,各部门再次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积极争取落实相关项目,深入一线争取代表意见,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的面商、办复、落实等工作,千方百计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代表提出的313件建议已经解决的有213件,解决率为68%;积极争取解决的有62件,占建议总数的20%;因政策和项目投向等诸多因素一时难以解决的38件,占12%。加大督办。为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办理实效,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六委二室”分片督促检查、重点督办,确定了10件重点督办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进行重点督办,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及法制办和督查室也加大了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力度,为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还在建议意见交办后,带领选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深入到县住建、民政、交运等部门了解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建议办理工作进入部门计划,保证和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规范资金。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专项资金安排中,该县严格按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坚持以花小钱办好事为前提,以民生问题为突破口,以最大效益为原则,提出专项资金安排的初步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将100万元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用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完)(通讯员 赵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