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今年以来,云南大理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院党组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依法、及时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式方法的同时,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预防刑满青少年再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 @! a: k4 K- ?% T% A据介绍,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由熟悉未成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审判员组成,并邀请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听取他们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司法分流条件的案件,及时与司法分流项目办公室联系,在“五老”、“合适成年人”参与下,深入了解少年犯过去的家庭状况、个人表现、道德品行等。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圆桌审判”方式,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心理。. e1 U( P0 h% |0 f B/ |( _
同时,该院注重法制教育,在宣判时向未成年被告人讲解判决的法律依据,避免未成年被告人在判决结果与其预期值相差甚远时,形成不认罪服法的抵触心态;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结后,做好延伸帮教工作,特别是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建立面对面的回访制度,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回访;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采用多种方式,鼓励他们正视现实,勇敢承担,并保持与法定代理人的联系,希望他们从家庭、父母的角度与在押的未成年人多交流、多沟通,促进其改造。
) v' v$ k W4 ~" Y, o9 p* Q此外,大理法院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用真实的案例、简明的语言阐述法律常识、传播守法理念,其中重点讲解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常见的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类型,告诫学生不良行为容易诱发犯罪,提醒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行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案例专题报道”、“微博直播庭审”等普法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D6 N, G( `7 B# @# ^1 w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何海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