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金花”调解是云南大理市法院喜洲人民法庭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机制,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一个重要举措,其始终注重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每个环节。( B7 ]/ e3 x0 ^$ I; ` N
这天,“金花”调解员段六丽、施玉萍像往常一样,在喜洲法庭做着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今天她们要调处的案件缘由要从2009年说起。
; X2 {6 W. ]- @1 B: c喜洲是电影《五朵金花》的故乡,随着“五朵金花”在国内外的传播和大理“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优美自然环境的吸引,喜洲传统旅游地迎来大批海内外游客。案件当事人施某看准了这一商机,于2009年租用严某私有商铺和房屋用以开办臧王御蒸宫提供足浴服务,后由于经营效益差,施某决定改行种植葡萄。因施某未及时将所租用的商铺及房屋归还,严某将施某告上法庭,要求施某归还占用房屋并支付相应费用。& j, `% {/ w0 I$ @
“金花”调解员在调查清楚案情及纠纷经过后,主动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在辩法析理的基础上对双方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 e) L: k- R& s" j4 C/ j/ y( R通过与严某的交谈,“金花”调解员了解得知严某儿子与施某相处较好,并且也有在外租房做生意的情况,调解员想方设法请到了严某儿子做其父亲工作。& o5 ]) ]- L2 V0 U- j
严某儿子劝说父亲给予施某占用资金的减免,并以切身实际让父亲了解做生意的难处,邻里相亲应该以和为贵。调解当日恰逢“九九”敬老节,严某是70多岁老人,施某在租用严某房屋期间对严某也很照顾……
- O: P) |# |& y* a7 T' y2 l9 G经过“金花”调解员的努力,严某与施某达成了解决纠纷的协议。看着双方握手言和,“金花”调解员心里由衷的感到了欣慰。
) `5 m+ I) N( m1 o2 ~1 r在白族地区,“金花”是勤劳、善良、智慧的白族女性代名词。喜洲法庭设立“金花调解工作室”,由熟悉法律政策、白族语言、当地民风民俗的“金花”作为调解员。“金花”以热情淳朴的民族形象、和蔼柔性的举止和亲民爱民的表现使喜洲法庭的调解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
/ e9 h+ X1 ~6 S# |+ r& L/ w" B+ s. L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段六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