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李琳平)当网络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后,网友自然少不了。近日,就有这么一对网友相约“赚钱”,被大理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拘役五个月,均并处罚金。
4 G+ u- p) U/ t9 z9 H6 S男子唐某与女子胡某均系湖南人,分别在大理及深圳打工。2015年6月,两人通过QQ聊天相识,不久唐某邀约胡某到大理赚钱。胡某答应后于2015年6月27日来到大理。唐某安顿好胡某后,骑着自行车载胡某走街串巷,还窃取了一辆自行车交给胡某使用。! q! D# q9 A6 D3 x( U+ B
2015年6月30日,二人骑自行车至大理古城一客栈内,窃取了该客栈老板一辆价值3600元的摩托车及共计价值5700元的其他财物。随后,二人驾乘所盗摩托车沿洱海欣赏风景,又至邻县洱源泡温泉。$ M5 q2 N9 N7 D! x5 q
在大理游玩结束后,唐某打算驾驶摩托车载胡某回湖南老家养蜂致富。在两人途经普洱市镇沅县时,女子胡某心生悔意,趁唐某收拾松散行李时,偷偷跑到路边村内寻求他人帮助,并至派出所投案。当地派出所民警根据胡某供述在路段设卡后抓获唐某。最终二人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V# G( m/ V) ~. {# W1 [$ F
大理市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网友,网聊时不要将聊天网友想象得过于完美;情感投入时要掌握好分寸,保护好自己;网友间不谈钱、不轻易见面,要时时保持警惕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