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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G8 e5 i2 i- Y b: y* p- C: F' c11月27日,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和双廊镇政府联合执法,出动160人次,依法对双廊镇大建旁村已经营两年多的“63号别院”海景客栈进行了强制拆除。据悉,这是大理市首次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经营的客栈。" ^) Z0 U. m* L. ~6 P2 Z3 G |# x2 M' U4 j
“63号别院”海景客栈的主人杨某某,是大建旁村一组村民。2013年,杨某某在将原有住房出租给外来投资者开客栈后,侵占原有房屋附近的洱海滩地73.8平方米,建盖钢混3层房屋共9间,建筑面积221.4平方米,开起了客栈。此前,大理市镇相关部门曾下达执法文书,劝导其自行整改,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违规建盖的客栈,但杨某某拒不执行。- f2 M* H, ]8 ~! a' c
于是,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依法向大理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作出的大洱环罚(201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副局长石磊说:“通过对杨某某的强制执行,我们给全湖的广大群众一个警示,要求严格执行洱海管理条例,保护母亲湖,并对行为进行规范,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此类行为。”4 C/ h- ?5 [$ u8 S( U6 R' H
据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介绍,此次执法,是双廊洱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依法拆除的第一幢已经营的侵占洱海滩地违法违规建筑,也向社会各界表明了严厉打击侵占洱海滩地建盖违法违规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态度。在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后,将对该地块进行技术处理,把滩地还给洱海,还给大理人民的“母亲湖”。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环洱海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严厉打击违法占滩行为,加大洱海湖滨滩地管理力度。
8 v0 o' s9 R" O; U春城晚报首席记者 秦蒙琳 通讯员 李胜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