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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评查 / r7 M3 Q6 F. T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徐善珊)近日,一场结合洱海保护主题的“阳光司法”审判活动在云南大理市喜洲镇海舌公园开展,这是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开在洱海边一处天然湿地公园,时下正值洱海全湖禁渔期,案件吸引了当地300余名村民前来旁听庭审。
$ t1 m0 l5 h: G: t庭审过程中,大理市法院监督办公室两名法官紧盯着审判台上的一举一动,并认真做着庭审评查记录,在庭审评查记录中监督办负责人王法官写到: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不自觉地使用了方言;法官释法的部分应该有所加强,近年来,虽然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有所加强,但是老百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想法仍然存在。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不仅要做好庭审工作,还要注重释法,这样庭审的社会效果才会更好。在休庭阶段,监督办法官还向旁听人员发放了大理市人民法院“庭审评查”公开开庭案件评分表,要求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审判人员的司法礼仪、庭审驾驭能力、庭审程序等20项进行打分。
: b+ g3 F4 `) E, t; K. |对阳光司法庭审活动的案件评查,只是大理市法院监督办公室审执督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5 T$ S/ V3 I# x2 }9 o3 t. X大理市法院监督办公室由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监督庭三个部门组成,旨在构建以业务督查、廉政监督工作为重点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工作中三个部门合署办公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内增强监督工作的执行力。, q4 T. C- @2 Q; \' Y0 e
在对审执业务的监督工作中,大理市法院监督办公室一是加强对庭审、执行工作的现场监督,通过不定期抽查参加庭审、执行工作的方式,重点评查庭审中的法官形象、庭审程序、庭审能力三个方面。二是加强对电子卷宗的逐案评查。按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从程序运作、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对案件立、审、执各环节进行量化评分。采用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报结案件全部开展评查,对上诉发回重审案件、改判等重点案件落实逐案评查,对评查的每一个案件均实行量化打分,逐案形成评查报告,全院通评查情况。三是定期通报审判执行案件情况。每月、每季度在本院局域网发布审判、执行案件情况通报,通报含个人承办案件数、平均审执天数、调解率、电子卷宗录入率等9项指标,监督办通过汇总分析一系列数据,对各阶段内出现的审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承办法官表示,审判执行案件通报表能够直观反映出个人承办案件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和其他法官形成横向对比,这对于办案法官来说也是一种督促和压力。四是在业务监督外,监督办还注重加强对法官廉政监督,从2014年10月起要求各业务部门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定期查看发放记录和收回的廉政监督卡,根据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中提供的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问题线索,监督办加强查办,并及时在回访工作中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截至目前,大理市法院已发放廉政监督卡1000余份,开展回访工作300余次。5 M( z1 [ n, B* K
2015年以来,大理市法院监督办不断革新监督办法,树立精品案件导向,并将督查结果与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等相结合,倒逼法官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审判能力,提高了案件质效。2015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900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23.1%,审、执结案件3203件,结案率82.1%,案件上诉率从上一年的15%下降为7.4%,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从87.81%上升为9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