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变味一日游”处理情况:一旅行社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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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7 21: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公布大理“变味一日游”处理情况:一涉事旅行社被罚20万元
: V. `1 D2 X+ F0 W' b! j7 j  中新网 昆明3月1日(王艳龙)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1日通报中央电视台报道大理“一日游”旅游市场相关问题处理情况:由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处20万元罚款,吊销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吊销委派导游何海超的导游证,并将何海超记入信用档案。
' B0 t# O& i& P  通报称,2016年2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东方时空栏目以“变味一日游”为题,报道了通过记者暗访发现大理“一日游”旅游市场存在“收客网点收费不开发票”“接待游客不签合同”“导游强迫购物”“白族民居游客服务点虚假宣传”等问题。新闻播出后,国家旅游局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大理州从重从快调查处理,并举一反三,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 E# [. m+ l1 I- j
  经调查,2016年2月22日下午,央视记者宋某、王某二人以游客身份在大理火车站附近的大理任你游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YN-00795)散客服务网点,报名参加大理“一日游”旅游活动。经询问价格,宋某、王某表示该旅行社提供的“一日游”旅游线路产品报价偏高后,该旅行社散客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便向宋某、王某推荐了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YN-00335)包含购物内容的“一日游”旅游线路产品。经宋某、王某同意,该社散客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便向宋某、王某收取了每人220元、共440元的旅游费用,并出具了盖有“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印章的收据。在游客提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及签订旅游合同后,工作人员以搪塞、推诿方式始终未出具发票、签订旅游合同。之后,在未征得客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工作人员擅自将宋某、王某以散客拼团方式交由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接待。2 O/ k, D1 n$ K1 g9 m
  按照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的要求,宋某、王某又与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签订了“一日游”旅游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月23日上午,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安排宋某、王某二人与其他游客组成的14人旅游团队游览了蝴蝶泉及洱海游船,下午游览三塔公园及参加密支那翠宝玉石城、白子人家银器店、段仕茶庄白族民居的购物消费活动。当日下午,在白子人家银器店购物店游览、消费后,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何海超(导游证号:D-5329-001773)认为游客购物量少,便在旅游车上说出“如果游客不购物,会影响工作业绩”、“一会儿下车配合支持我的工作”等话语,变相强迫、欺骗游客购物消费。
- a  O' q- {' v8 X0 A6 t/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旅游部门决定对大理任你游旅行社收费后未出具发票的违法违规行为,转交大理州税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查处;对大理任你游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宋某、王某转交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接待的违法行为,由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处20万元罚款,对该旅行社总经理字雪梅处1万元罚款,该旅行社直接责任人员林艳萍、肖欢二人各处3000元罚款;对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何海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吊销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吊销委派导游何海超的导游证,并将何海超记入信用档案,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对段仕茶庄白族民居服务人员故意夸大商品功效,作出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转交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5 n5 D: z" u4 }
  云南省旅发委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排查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托各州市设立的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机构,强化综合执法、联动执法,形成科学、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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