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积极整合调解资源,以“大调解”保和谐、促发展,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首道防线。
. j( {8 A. m* ?$ b/ g: F建立健全了县、镇(乡)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调解小组四级调解网络,全县共建立县、镇(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0个,镇(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99个,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1271个,共设人民调解员1579名,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主办,公、检、法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纵向四级调解组织,横向以专业部门、行业调委会的网络化调解组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六有”、“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镇(乡)、村(社区)调委会的业务能力建设和规范化调解室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最大限度把问题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n3 a* H E. O; J
同时,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积极性,县财政每年拨出12万元工作经费,对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案定补”。
/ I4 {7 E% a- { m# L4 s7 ^(通讯员 施新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