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弥渡县人民法院相继推出电话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利民新举措,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立案通道,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彰显司法为民的形象。
& I, S q5 w# E* K3 w7 S1 B4 Q今年2月16日,弥渡县法院立案庭接到一个诉状:弥渡县弥城镇蔡庄村委会某村原告杨某今年已经65岁了,有两个儿子,现均已成家并盖起了新房,2007年两兄弟在父母的主持下达成了分家赡养协议,约定母亲跟随大儿子生活,父亲跟随小儿子生活。不料仅生活了半年,原告就因种种原因搬出儿子家,租住在村里的房子里生活了近4个月,期间原告回过被告家,但是小儿媳不让被吿进家门,无奈老人回到分给大儿子的老房独自居住至今,直至2015年老人因摔伤导致肢体残疾,实在无力再独自生活,只有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儿子承担赡养义务。今年2月17日,弥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便到老人居住的村庄,找到老人为其办理上门立案服务,并代老人缴纳了诉讼费。
1 l" S. o9 Q/ I* Z+ b弥渡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社会群众需求,在诉讼服务大厅实行当事人立案、法律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接待“一站式”窗口文明服务。在日常办案过程中,把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的当事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躬下身子、立起公信,把为民、公正、廉洁融入立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 h) |3 p& g) Y大理日报 通讯员 杨 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