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赵颖姝)2015年6月3日至8月16日期间,90后小伙子胡某租豪车冒充高富帅,采取微信交友约人见面后借打电话的方式先后盗走十名女孩的现金、手机等物品,并抢劫了一名女孩。近日,该男子被云南大理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0 k" l; f7 P7 `, h0 G" e5 |1 p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27日被告人胡某通过他人向大理某租车行租用了一辆奥迪A6汽车,之后被告人胡某利用微信聊天交友,并将奥迪A6的牌照取下驾驶该车约微信结交的人见面。8 d6 |0 M% Z3 w) |) d) C4 w
2015 年6月3日至8月,被告人胡某在大理市下关镇酒吧、茶室、咖啡吧、火锅店等多处采用借打手机的方式盗走10名女孩Iphone6型16G手机、Iphone 4S 内存8G手机、女士挎包、三星S5型手机等合计3万余元的财物。
" U4 ?4 K( `: k* V* _ t* s( ^& h2015 年8月4日,被告人胡某在大理市下关镇将军洞公墓停车场以持刀威胁的方式抢走一名女孩天语牌直板手机一部、金色花状铜镍合金耳钉一枚。; a$ g5 c$ } S- f4 x
胡某将上述被盗手机销赃后将赃款存入农信社的银行卡中。被害女孩报警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被告人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大理市下关镇洱河南路河畔人家小区路边抓获被告人胡某。并从胡某驾驶的奥迪轿车内提取并扣押行驶证一本、车钥匙一把、砍刀一把、手机二部。
) z2 g* Q- m, x大理市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价值人民币30870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其犯的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多次盗窃,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胡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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