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经过了20年广大幼教工作者的不断实践、反思,2001年宣布废止,同时出台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新《纲要》)。新《纲要》是指导我们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学习、理解新《纲要》,是为了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技能。现在,我就谈谈本人学习新《纲要》的一点体会吧。
新《纲要》颁布,随即孕育出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教材,可谓是百花齐放。身置其中,我们应做的是什么呢?坐此山望彼山还是随波逐流呢?我曾彷徨过,到书店翻阅有关书籍,总觉得外面的世界好精彩,然而,到了今天,我已学会了理智地看待问题,窗外,花香虽有,可苍蝇、蚊子也多着呢。
在幼教这片天地里,任何的教育理念、教育活动设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不适合。我们应以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的教有意义,孩子的学有意义。正如新《纲要》明确指出的:“幼儿园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基础阶段……它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强调教育活动要“既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我们知道了师与幼中教与学的意义,那么,怎样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教育活动呢?在学习新《纲要》的过程中,我园曾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我个人认为,集体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即我们应开展教研活动。在教研活动中开展研讨会,就老师们该教什么,怎么教,孩子该学什么,怎么学……我们在教育活动中觉得急需解决的问题,发表各自的见解,由个人→班级→年级组→园级进行研讨。
新《纲要》中指出:“开展丰富多采的户外游戏</p></p> 1 2 后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