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出台户籍改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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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22: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出多项惠民利民举措  让群众共享公安改革成果
2 {3 I; U  a4 I1 T- K4 [( z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实施意见、细则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大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推出多项惠民利民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共享公安改革成果。《细则》共7章41条,于2016年7月1日试行。
6 G+ G# B( Z* K, H$ n+ r- e: M8 F大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大理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在充分吃透上级意见精神、广泛调研基础上,积极征求发改、人社、教育、民政、法制等部门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难题,全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H. J, L+ Y/ O& V3 w3 ?
《细则》在落实省厅“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放宽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落户限制”等8项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为基本原则、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增“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落户不受条件限制”、“在大理市投资、经商、各行各业长期务工等人员落户待遇”、“环洱海区域内从事服务业、旅游业、建筑业等行业务工人员就地登记城镇常住户口”等条款,推动居民户籍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
. w! |; D  ^* x8 {1 o5 X《细则》全面改革“城镇户口迁移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解决户口遗留问题、健全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制度,其中“保留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为到大理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服务”等条款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并对申请、受理、告知、办理时限等逐一作出规定,明确了城镇农村人口、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直系亲属定义,优化了民警受理、审核、当场办结,派出所所长授权户籍民警审批,分管局领导授权户政中队负责人审批以及需上报州局审批的限时办结等服务流程,简化了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实现各项惠民利民便民举措门槛最低,全面保障户改政策落地生根,真正让改革释放出更多红利,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福利。
% K; S  t, k7 b# ?8 s0 l  N大理日报(通讯员 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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