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组织部、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州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精神,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大理州2016年度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大理州2016年度州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及《大理州2016年度州委常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 n4 P1 U2 X% q5 Z0 @( ?$ M为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党委常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形成“党委书记主抓、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我州推出三个责任清单明确并强调了党建工作各个主体的主业主责,树立了从严从实的党建工作导向。《州委常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提出,州委常委要按“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和挂钩联系县市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明确要求,州委常委每季度至少深入分管领域和挂钩联系县市研究指导党建工作一次,州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次。1 Q3 |, f# i" {2 S+ B
三个责任清单以全面、细化、条目的形式对不同责任主体的工作清单进行清晰区分,建立责任体系,将责任细化到人。相关责任人可随时对照党建“责任清单”,实现精细化履职履责,有效保证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
9 H4 F" J1 A, s! |大理日报(通讯员 许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