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洱海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保护治理洱海的新要求、新部署上来,我州将全面加强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
1 s0 u# r3 A! a将全面加强对洱海流域 “禁磷”“禁白”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大理州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领导组,涉及县市和领导组成员单位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x* g' w) K+ b
将建立大理州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领导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和研究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禁磷”“禁白”工作有序推进。
0 B1 l) l& ]+ e建立和完善“禁磷”“禁白”工作责任体系。州政府将与涉及县市人民政府及领导组成员单位签订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涉及县市人民政府及领导组成员单位与下级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监管无盲区。- g2 d1 o( J2 r( ^3 Y
进一步加大“禁磷”“禁白”工作的宣传力度。确定2017年3月为“禁磷”“禁白”工作宣传月,切实提高“禁磷”“禁白”工作的社会公众参与率。
2 P( T( n9 @( l- W4 p' q$ {' m0 W进一步加大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的专项整治力度。各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大力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 j: u. [' G4 p9 U3 ]# G- J, X加大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县市及领导组成员单位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存在较大失误的要进行问责。要借助相关平台建立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监督举报奖励制度。
6 }$ o) O# \2 j [9 Y% Q大理日报(记者 罗帮义 通讯员田昌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