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文斗村 中国古村落 2017-08-28 03:58:55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P> 村落简介: 文斗村行政所属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河口乡,总面积11平方公里,典型民居22栋,一般民居210栋,古寨门2座。现有人口298户1350人。村落形成于明代成化年间,距今约500余年。文斗村位于锦屏县境西南部,河口乡东北部,三板溪水库南岸山岭上,距河口乡政府水路12公里,距县城水路30公里,至今尚未通公路。 文斗是一个以苗族为主,苗、侗、汉杂居,苗族占95%的古村落。据《文斗姜氏家谱》记载,文斗原名文堵,为期冀能出泰斗文人,清顺治年间改为文斗。该村有上寨、下寨组成,两寨沿居清水江畔,处于上游位置的叫上寨,距于下游位置的谓下寨。自清代康熙时起,由于家族矛盾等原因,文斗一寨分两属,上寨属黎平府龙里长官司,下寨则归镇远府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年)恢复锦屏县时才将两寨划属同一县。1953年文斗乡设于上寨(1975年迁至文斗河边)。1992年撤乡,文斗并入河口乡。现有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307户,1345人,均系苗族。其中70%的人姓姜。2006年三板溪湖区形成后,文斗处于湖区的核心位置,胡面宽阔达800余米,自然形成三面环水一面靠山半岛似的优美独特区位。2006年,文斗被列为全州100个重点保护的民族文化村寨之一。2009年12月,荣获第二届中国景观村落称号。 自然环境:整个村落坐落在海拔550-700米的半山腰上,山脚下是清澈的清水江,文斗村依江流分为上下两寨。2006年下游三板溪电站高搭185米的大坝建成后,清水江形成了库区湖,文斗处于湖区的核心位置,湖面宽阔达800余米。依山傍水的文斗村,四季苍翠,美不胜收。文斗是一个有着500年林木经营历史、300年前即开始有意识进行生态环保的苗寨。今天的文斗村人保存有“古、大、稀”树种600余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树种红豆杉就有60多株,最大一株树龄800年以上。文斗所在的清水江一带是明清时期为朝廷提供“贡木”以修宫殿的地方,村民们一直把其称为“皇杉”。早在清乾隆时期村里就竖起了旨在保护村寨生态环境的“六禁”碑,以其独一无二的内容和意义被专家学者称为“中国环保第一碑”。 村落布局: 文斗村300多栋吊脚楼顺着风尾坡分布九岭十冲之间,古风浓郁,和谐而宁静。村子四周古树林立、青竹成片,苍翠欲滴。寨内90%的民居都为栏杆式全木制建筑。或两层、或三层,以三层居多,大多依山而建。当地居民以杉木为柱,杉板为壁,杉皮为瓦,不用一钉一铆,只是在房架的“瓜”、“芊”上凿眼用木栓拴上,房架相当稳固,极富民族特色。 当地文化: 文斗村民重视教化,其村原名文堵,据《文斗姜氏家谱》记载,文斗,为期冀能出泰斗文人,清顺治年间改为文斗。为了移风易俗,文斗人利用立碑来劝教村民,扬善抑恶,形成了独特的碑刻文化。文斗现存的古碑有10多块。其中有婚俗改革碑2块、修路碑4块、“六禁”乡规碑1块、保卫村寨英雄纪念碑1块、御封贞节碑4块、皇封诰命政德神道碑2块。从碑文中,人们可以了解到文斗历史上的社会文化背景。如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有文斗倡联瑶光、培亮等10多个村寨共同订立的婚俗改革碑,禁止姑舅强制婚姻、籍婚姻索取钱财等陋俗,于今天婚姻法规定的限制近亲结婚条文不谋而合,被学界称为“苗族最早的婚姻法”。乾隆三十八(1773)年,为了有效管理山场及保护村寨四周的林木、村寨道路,合寨订立了“六禁”碑。甚至在家族坟地中文斗人也竖碑订约进行管理。在今天中仰村附近的一处姜姓家族祖坟地,立有一块石碑,碑文规定死者入葬年龄条件、坟地开、封葬时限等。此外还有众多的立于道路两旁并默默叙说某段有趣故事的贞节碑、政德碑等。最简单的是数不清的指路碑(挡箭碑),是人们在家里添了孩子时立在路边的小碑,碑上主要内容是指路。同时祈求孩子平安。文斗人十分重视契约文书,许多家都保有数百年来家族的各种契约文书。这些文书记载了文斗村经济发展的历史。据编纂于清乾隆时期的文斗《姜氏家谱》记载,在明万历年间,即进行“开坎砌田,挖山栽杉”,所谓“挖山栽杉”既是人工造林,这是黔东南少数民族人工造林的最早记载,也是我国人工营造商品材林的较早记载。进入清代以后,随着清水江木材贸易的发展,林业商品经济的繁荣,文斗成了清水江流域中最早融入商品经济大潮的村寨之一。人民全力从事人工造林,并积极投入木材贸易,产生了数以万计的林业契约文书。其他还有房屋土地买卖等文书。文书上并没有手印,反映了文斗人良好的契约信用。保存契约最多的姜元泽家。他家的契约曾经编为《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居民活动场所: 文斗村环村有修建于清朝的青石板路相围并联通远方,数里长的石板路掩映在古木之间,深远幽长。上下寨各有一个木制寨门,门前均有一块场地供人歇息。在上寨的寨门前更立有数块表彰善行、移风易俗的石碑,成了教化民众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