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巾帼调解队2013年组建至今,利用农闲时节、茶余饭后,共自编自演普法花灯鼓舞1825场次,排查家庭内部矛盾纠纷138件,化解家庭内部矛盾纠纷110件,稳控28件,转交当地司法所调处28件,纳入人民调解“以案定补”110件,定补资金11000元,主要做法如下:0 m8 y6 j# W7 j$ [4 u1 l' P
一是强化学习。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各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项事务纷繁复杂,各种矛盾纵横交织,妇女同胞必须强化终身学习的精神,才能不会被时代淘汰,只有集中力量才能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
0 u! @7 R+ W. h* l- n' T* X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在每一个“平安家庭”示范村,由村内热心公益、群众威信高、说话有分量的4-5名村内妇女自愿组成巾帼调解队,并由村妇女代表任队长,负责调解队全面工作。巾帼调解队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内出现的矛盾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反映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积极排查摸底调处;加强调解业务学习,把依法调处的原则落到实处。热情接待,遇有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及时上报,集中群体智慧化解矛盾,调处前做好调查,调解队参与纠纷调处一次不得少于2人。
/ q* D7 U ]% O三是注重工作成效。女子调解队成员中既有懂法律、会说理的年轻媳妇,也有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明事理,持家有方的婆婆,她们充分发挥女性特长,耐心细致开展各种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纠纷、缓解矛盾,切实为村内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女子调解队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为老人、妇女、儿童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切实化解居民群众涉隐纠纷,更好地发挥女同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也是探索发展人民调解组织的新举措,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增添新力量,注入新活力。 9 F- J/ L# x9 r' I( P& p
大理日报通讯员 李荣朝 |